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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05-3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2023-2025年)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3〕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及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初步搭建了数字政府的“四梁八柱”,建立了“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的“品字形”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五个一”整体架构。政务云、政务网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和公共支撑平台实现全省统筹,集约化建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深入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和共享利用,数据要素价值得到有效释放,助力306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网上办”,省级90%以上、市县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可全程网办。“三晋通”“晋政通”“领导驾驶舱”“13710”等应用成效凸显,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民生服务等领域数字化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数字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推进政府全领域数字化转型要求相比,与国内数字政府最佳实践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仍需找准方向、攻坚克难、持续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整体协同、数据赋能、安全可控,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通过3年的建设,全面构建我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机关办公“一网协同”、政务数据“一网通享”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政府的数字化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数字化要素环境建设更加完备,数字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在服务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3年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协同治理框架体系初步建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数字化履职能力大幅提升,数字化基础底座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到2024年底,90%以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全面覆盖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智能化社会治理建设成效初显,初步建立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协同治理格局。机关运行的协同能力持续升级,“晋政通”逐步成为全省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化基础底座对全省集约建设、业务协同、场景创新的支撑作用凸显。共性应用支撑平台的推广覆盖程度大幅提升。

到2025年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100%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五级贯通、协同联动、集约高效的协同办公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场景进一步丰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信息系统自主可控率达到80%,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保障防护体系。

(三)总体架构

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布局,持续推进基础设施整合、系统整合、服务渠道整合和数据融合,构建起“2653”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体系,即:

——两个统一服务门户。全方位整合服务渠道,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门户和面向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同办公门户。

——六大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全面推进经济运行监测、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履职能力和机关数字化能力建设。

——“五个一”数字基础底座。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一朵云”、电子政务“一张网”、政务大数据“一中心”、共性应用支撑“一平台”和安全保障“一城墙”。

——三大制度规则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一整套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和法规制度体系。

三、深化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建设

(一)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

加快推进经济运行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财政、审计、税务、统计、就业、产业、能源、投资、消费等经济治理领域数据的整合、汇聚和治理,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多维度展现全省经济运行状态,建成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与经济运行监测“一张图”,提升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宏观经济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和完善人口大数据平台与辅助决策系统,加强对人口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全面提升经济运行的科学决策水平。

深化能源大数据建设。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建设碳排放智能监测体系。加强对能源、能耗等领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运行监测,提升对全省能源低碳运行的辅助决策能力。加快推进山西省能源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功能,优化全省能源产、运、储、销大数据分析预测模型,推进能耗大数据汇聚与分析监测。围绕能源生产、存储、管理、流通和消费环节,初步完成全省能源大数据体系建设,全面支撑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探索“搜索大数据”“舆情大数据”“空间大数据”等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中的应用,逐步推动对经济运行全周期统计监测,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调控的数字化手段,对产业链、供应链以及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精准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升跨周期政策设计和逆周期调节能力。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加快推进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拓展平台功能,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强化规划衔接协调,跟踪监测规划编制和实施进程,推动规划信息归集共享,提升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专栏1 数字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立全省经济治理基础数据指标体系,构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季度年度计量分析、经济景气分析等应用分析模型,为优化经济治理提供定量的分析支撑。建设省价格综合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成本调查、政府定价、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预警、价格综合调控和价格认定等的综合管理与业务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能源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山西省能源信息监管服务平台,优化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进能耗大数据汇聚与分析监测,加强对能源生产、存储、管理及消费等环节全流程管理,打造山西省能源产业“政府监管”和“产业服务”双翼模式。(省能源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省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三期)。深化国资监管重点业务应用和数据治理,按照全流程、实时在线、动态监管、智能监管要求,持续推动提升业务协同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决策支持能力,不断优化监管方式,着力提升智能监管水平。(省国资委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粮食储备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全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国家平台与省级平台数据交互,实现全省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全面提升粮食购销领域智能化监管能力。(省粮食和储备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智慧协同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提升综合监管精准化水平。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常态化。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推进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涉企数据梳理与归集,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提升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能力。

提升综合监管协同化水平。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共用。推动相关监管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互联对接,建成统一的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行业信用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撑相关部门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从整体上提升政府协同监管效能。

加强重点领域智慧监管。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追溯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对重点食品和农产品的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向政府信息平台开放数据。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建设完善药品追溯协同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追溯信息,逐步实现重点类别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实现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

加强行政执法智慧监督。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司法行政业务的信息化全覆盖。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法治大数据体系,推进执法监督数据整合共享,有序推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系统与各类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对接共享,推动对监管执法全过程的数字化记录、追溯和监督。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专栏2 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深化工程

“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化升级。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推进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优化各领域监管数据分析模型,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智慧市场监管(二期)。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相关系统整合优化,围绕企业“一照一码”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数据整合共享,完善市场监管智能指挥平台与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升级,实现对全省市场监管业务的全面感知和监管态势的全面掌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智慧药品监管。建设智慧药品监管一体化平台,完善药品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全程监管体系,加快药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省药监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智慧执法监督。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司法行政业务的信息化全覆盖,持续推动全省法治大数据体系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省司法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深化共建共治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优化社会精细化治理体系。按照共建、共治的思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数字化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升级和数据共享利用,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加强各警种信息系统的整合与数据共享,建成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平台,构筑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治安防控模式。深化交通领域数字化建设,加强对交通运输业务的整合与数据共享,建成省交通运输信息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效能。深化住建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完善“数智住房”“数智建造”“数智城乡”等“数智住建”全省一体化运行的住建业务管理平台,提升治理能力。

提升应急治理保障能力。优化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等功能,加强对灾害事故防控、灾害应对准备、应急要素资源等数据的汇聚与共享共用,全面提升应急监督、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和平台支撑,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感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和物资保障能力。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以城市数据底座建设为核心,打造高水平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集约建设城市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运行管理中的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城市运行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应用场景,完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等功能,全面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能力。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省市两级城市运行运管服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运管服平台建设。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持续完善网格化治理模式,健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服务管理水平。建设全省综治大数据体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网格事项精细化管理,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全方位智能监测。持续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将党的建设、社会治安、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治理相关事项纳入网格,以综治网格为主,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筹”。面向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基层工作站,将省级公共数据和公共服务赋能基层,提升基层精细化治理水平。

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和整合多元解纷平台功能,深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数字化应用,推进统一受理入口、统一流转通道、统一用户体系、统一管理考核的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预测和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创新和完善智能信访民生服务平台,推动信访工作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

专栏3 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工程

公共安全领域数字化建设。完善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局性资源目录和公安核心数据资源池,构建安全技术体系。统筹全省警综应用生态体系,建设公安新一代警综平台,有效提升数据统筹利用水平。(省公安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交通运输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整合存量应用,统筹盘活数据资源,加快推进省交通运输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打造“交通数据一门进出、交通态势一图掌握、安全应急一键响应、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交通监管一端管理”的交通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效能。(省交通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省城市体检评估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全省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水平。建设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管理体系。依托农房审批、建设、安全、改造和服务等数据,建设省农房建设管理系统。(省住建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应急管理领域数字化建设。建立各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的信息传输通道,搭建地面骨干节点、应急战术子网及省内物联感知网,建设应急管理视频资源管理平台,完善消防指挥平台,建成实战指挥系统,推动应急救援数字化战场体系建设。(省应急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和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四)深化普惠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通过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证照免提交”范围,实现高频事项“不用跑就能办”。加强对政务事项审批办理日常监测管理,强化审管联动,推动审批、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优化评价流程,提高群众评价的积极性。推进高频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全面推行“免证办”模式。

构建泛在可及的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和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省通办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不断拓展企业和群众服务事项范围,提升服务体验和整体运营能力。优化线下办事大厅设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优化12345热线运行服务机制。推进全省乡镇、街道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全覆盖,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专栏4 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工程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优化升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等共性支撑能力,推进审批类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建设,真正实现一个平台提供所有政务服务,全面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水平。(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优化升级。积极推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就诊、不动产登记办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文化旅游等便民服务应用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汇聚,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功能体验和运营能力,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和智慧服务水平。(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12345热线系统优化升级。强化信息共享共用,打造智能快捷的检索查询方式,拓展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完善热线知识库建设,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热线服务效率,不断优化群众使用体验。(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企业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模式,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和“一窗办理”。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展简易低风险项目“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改革,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改革。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依托法人数据库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建设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惠企政策上线、推送、兑现“一网通办”,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

专栏5 涉企服务优化升级工程

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的全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惠企政策上线、推送、兑现“一网通办”,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优化升级。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完善全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平台,推动全省投资项目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投资情况分析的“一网通办”,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和可追溯监管。(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部门配合)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升级。推动平台数字化及数字化转型应用发展,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和电子档案系统,持续推进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和各行业监督系统的整合,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治理,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持续推进智慧民生建设。聚焦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抚幼、就业、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的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互联网+教育”建设,建设“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全省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人社”建设,拓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领域,推进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三码融合”,实现多领域民生服务协同共享,持续推进“区块链+人社”国家区域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的普及应用,加快异地转诊、就医、住院、医保等医疗全流程在线办理。深化智慧养老建设,持续优化“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持续优化“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立退役军人网上办事专区,推动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

专栏6 智慧民生服务优化升级工程

教育领域数字化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资源供给侧改革优化,对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山西频道”,建设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教育新基建体系建设,夯实“数字底座”,提升教育治理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深化在线教育教学应用,推进中小学生学籍学历、招生入学、报名考试等教育管理服务的数字化转型。(省教育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人社”建设,实现人社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协同,不断提升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四大业务板块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社保卡在政府和城市各领域广泛应用,加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三码融合”建设,推进多领域民生服务“多卡合一”“多码合一”。建设山西省“区块链+人社”平台,先行先试“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应用场景。(省人社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医疗卫生领域数字化建设。提质升级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市县两级全量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库,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助力实现与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多卡合一”。(省卫健委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建设。优化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打造“掌上医保办事中心”“指尖上的医保服务中心”。加快推广以医保电子凭证为载体的“一码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医保结算清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深化应用,助力实现医保电子凭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的“多码合一”。(省医保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养老领域数字化建设。持续完善“康养山西”平台功能,搭建省级养老信息平台,优化政策发布、指挥调度、信息传输、监控管理等功能,建立全省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各类涉老人员和养老机构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省民政厅牵头,市县政府和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省直部门配合)

退役军人领域数字化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涵盖电子公文管理、资金监管、数字档案管理、军供保障等涉密业务在内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现退役军人涉密业务的集中办理和统一服务。(省退役军人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深化绿色智能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一体化感知能力。加快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推动监测数据的深度挖掘、综合分析和创新应用,促进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能力提升,实现“数智”赋能增效。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整合拓展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指挥管理体系和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建设“数字孪生汾河”,构建涉水全要素的智能感知体系,为水利业务应用提供完善的数据基础支撑。加快智慧林草建设,提升林草生态网络感知能力。

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数字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持续推进全省自然资源全要素时空数据深度治理,不断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形成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底图、底板和底线,提升数据智能化服务能力,支撑我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数字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增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的实时感知、智能监管、评价评估能力,整合优化调查监测、监管决策、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提升资源资产、规划管控、保护修复、开发利用、指挥调度、政务服务、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专栏7 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深化工程

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建设。推进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园区和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网、城市声功能自动监测站等监测体系建设。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物、固废等生态环境数据的监测和管理,构建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调度闭环管理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水利领域数字化建设。强化对水利物联网的整体管控,建立和完善涉水全要素的信息采集体系。加快推动“数字孪生汾河”建设,提升汾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调度管理等业务应用的“四预”能力。(省水利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林草领域数字化建设。搭建林草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建设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和林长制应用平台,完善共建共享的数字林草建设协同机制。(省林草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夯实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底座,提升数据智能服务能力,以数据驱动自然资源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加快各项业务系统整合协同治理,打造集自然资源综合展现、监测监管、地灾应急、执法调度、项目监管、政务辅助需求于一体的实时监管指挥体系。(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建设。建设省土壤数据管理应用平台,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建设省农业农村监测服务平台,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的数据资源融合共享,提升政府宏观调控决策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机关运行体系

提升政务办公协同化能力。依托“晋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整合各党政机关的协同办公应用,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办公系统的对接互通,构建全省统一、五级贯通、协同联动、集约高效的“PC端+移动端”政务协同办公体系。探索按需接入移动执法、移动监管平台等应用,打造移动执法、移动监管的统一门户。优化完善公文交换系统,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加强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中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公文办结实时归档。加快推进全省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与推广应用,有序推动与各级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兼容对接。推进党建、档案管理、人事、职称评审、资产管理等领域共性办公应用集约建设,提高机关运行效能。

提升政府辅助决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持续完善“领导驾驶舱”决策指挥平台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经济运行、市场监管、应急指挥、能源革命、社情舆情等典型应用模型,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统计报告、他山之石、社情舆情、实时监测等典型应用模块,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优化“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智能建设。持续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运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与政策文件库建设。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务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的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的信息展示和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动各类民意服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共享,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提高民意大数据辅助决策水平。

专栏8 数字机关运行体系建设工程

“晋政通”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升级。坚持统筹、集约、共享、安全的建设原则,加强“晋政通”平台的开放和集成能力,提供个性业务功能的定制服务,形成全省统一的移动办公门户。(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省视频会议系统标准建设,搭建全省视频会议系统架构,实现全省政务部门视频会议的纵向五级全覆盖和横向全联通,为各级各部门组织会议、应急处突、指挥调度、远程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撑。(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机关事务管理领域数字化建设。优化升级智慧山西机关事务信息管理平台,打通需求、供给、管理、决策全链条,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财政(三期)建设。建设省预算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省部门决算报表管理系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等,推进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升级,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水平。(省财政厅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档案领域数字化建设。推进馆藏资源管理等的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馆,提升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省档案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完善共建共享共用数字基础底座

(一)优化全省政务“一朵云”

加强政务云统一调度。加强对全省政务云资源的统筹布局,完善“1+11+N”的政务云架构,引入多云管控架构,实现对全省政务云资源的统一管理、灵活管控。探索推进全省政务云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支撑关键应用省市多节点分布式部署,实现跨云节点资源的统一自动化调度、管理、监控和交付。持续推进全省各类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原则上,各市、省直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县级不再建设政务云平台。

提升政务云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对云资源的申请、使用、退出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控。加强对全省政务云资源的监测分析,实时掌握各类云资源的使用情况,提升云资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建立共性应用支撑工具箱,拓展云服务目录,提供基础软硬件云服务,提升政务云平台的运营服务能力。

建立云容灾备份体系。统筹建设云灾备设施,加快推进核心数据、核心业务的备份部署,对连续性、稳定性要求较高的关键业务提供“双活”灾备支撑服务,保障各类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

专栏9 政务云平台优化升级工程

政务云平台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政务云平台扩容升级,建设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构建政务云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与在线运行监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务云服务目录,增强数据库、中间件等PaaS服务,提供灾备及行业云、市级政务云平台运营管理等多样化服务。(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升级全省政务“一张网”

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电子政务骨干网扩容升级,实现省、市电子政务骨干线路带宽达到万兆,市、县电子政务骨干线路带宽达到千兆。按照“一网双平面”的架构,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实现数据、视频等多业务流量的统一承载。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接入,逐步满足各行业部门的个性化网络服务需求。

建立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升级,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进电子政务内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共享,建设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向电子政务内网安全导入通道,以及电子政务内网非涉密数据向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导出通道。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市、省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建设电子政务外网无线服务体系,支持多运营商终端接入与移动终端认证,满足各级各部门的无线接入应用需求。

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监测。探索建立按需服务的网络服务模式,优化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监测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平台,探索应用量子通信、区块链网络等新技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与防护,提升政务终端的准入认证和安全管控能力。

专栏10 政务网络优化升级工程

电子政务外网优化升级。实施骨干网扩容升级,推进实现省、市骨干线路带宽达到万兆,市、县骨干线路带宽达到千兆。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支撑全省视频业务系统建设,为省、市、县、乡、村各级提供统一、便捷、安全的视频会商、监控融合、指挥调度等视频业务服务。建立跨网数据传输机制,依托“零信任”技术,对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终端进行有效的安全准入控制、数据隔离和终端安全基础防护,实现政务部门终端设备在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与互联网之间切换。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建设全省政务大数据“一中心”

加强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健全全省政务大数据管理协调机制,强化政务部门的数据管理职责,落实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深入实施政务数据治理“12321工程”,建设全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分析、数据目录、数据开放、数据治理、供需对接、数据共享等六大核心系统,以及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形成全省数据管理总枢纽、数据流转总通道、数据服务总门户。持续推进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推动政务数据属地返还和按需回流。

加强政务数据有效供给。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编制覆盖省、市、县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建立“目录—数据—系统”关联关系,形成全省政务数据“一本账”。完善基础和主题数据库建设,持续推进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经济治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优化完善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主题库建设。按“一数一源一标准”要求,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推进政务数据高效共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立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支持海量数据高速传输,高效满足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逐步扩大政务数据共享范围,按需推进与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数据共享。规范政府共享社会数据管理,探索建立政府与企业不同层面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

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审批制度,推进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功能升级,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行业增值潜力显著的公共数据优先开放。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创新数据开放服务模式,探索应用身份认证授权、数据沙箱、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探索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分采统用”,提升数据资源的使用效益和要素价值。

专栏11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

全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编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清单”机制,优化提升数据目录系统、数据共享系统、数据开放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供需对接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系统功能和通用算法模型,提升我省数据基础底座支撑能力。推进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升级,探索将公共数据开放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分级、分类、分阶段开放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气象等领域的公共数据。(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全省基础数据库优化升级。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经济治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主题库,并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对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通报制度,完善数据共享标准体系,支撑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完善共性应用支撑“一平台”

优化统一身份认证服务。依托现有认证资源,优化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服务功能,丰富认证手段,持续提升服务支撑能力,强化身份识别和隐私保护,提升自然人、法人和公务人员的身份安全认证能力,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

优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优化完善省电子印章系统服务功能,支撑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中的应用。积极探索电子签名的社会化创新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电子证明等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

优化统一电子证照服务。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对省级电子证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持续扩展电子证照的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信息的互认共享能力。探索合约认证、信息加密、认证追踪等应用,支撑各级各部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取使用和跨省互认。

优化统一电子文件(档案)服务。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电子文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推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提升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和应用水平。

优化统一非税支付和财政电子票据服务。优化非税缴费流程,完善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功能,持续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扩大政务服务非税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优化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研究推动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与跨省报销。

优化统一公共信用服务。优化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联互通,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信用信息库,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可信。

优化统一地理信息服务。依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持续推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山西)优化升级,构建三维时空数字基底,不断丰富平台的数据资源和专题服务,持续提升基础地理空间服务、自然资源专题地图应用、遥感信息专题地图应用等公共服务能力,为全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汇聚、实时共享、多层次应用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统一视频监控与感知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目录,推动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应用。建设集接入、汇聚、共享、应用于一体的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接入省级各部门已建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支撑公安、应急管理、水利、交通、住房建设等不同感知终端之间的数据汇聚和交互,实现全省视频监控和感知资源的共享共用。

专栏12 共性应用支撑优化升级工程

共性应用能力升级。推进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升级,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文件(档案)、统一非税支付和财政电子票据等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共性应用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多领域、多系统、多版本的兼容贯通。(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视频监控与感知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标准化建设,以水利物联网、应急监控网为试点,统筹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和感知资源,建立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目录,打通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向各级各部门提供多元化视频监控和感知数据服务。(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一城墙”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明确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对云网数的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优化政务云安全管理机制,明确由专业建设单位对政务云平台负安全主体责任,各政务部门对本部门已上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负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加强对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感知和统筹指挥。制定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防护框架,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推进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备份、数据溯源、隐私计算等技术的全面应用,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安全管理运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以及数据归集、管理、治理、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安全标准规范。建立数字政府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的常态化监测和技术防护,严格数字化建设中的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利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各级各部门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提高自主可控水平。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全面推进重要领域的商用密码应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定期开展效能评估。统筹数字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主可控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在政务云上自主可控改造部署。

专栏13 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升级工程

自主可控政务云建设。有序提升政务云平台自主可控水平,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迁移工作,科学规划云存储空间布局,逐步拓展政务云自主可控服务目录,推动全省云资源自主可控能力统一管理、灵活管控。(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全省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省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平台,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安全感知、网络安全态势事件分析研判和联动处置机制,提升政务终端的准入认证和安全管控能力。(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密码应用改造。推动自主可控国产密码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进省政务云平台密码资源池建设,结合密码应用试点经验在省内全面开展数字政府密码应用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打造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的坚固城墙。(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构建完善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

(一)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坚持整体谋划,创新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省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改革合力,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水平。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定科学的信息化项目评估与信息系统应用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项目经费、信息系统运用成效与绩效评估挂钩机制,加强对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技术运维保障机制,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信息技术运维支撑和制度规范体系。优化业务运营服务模式,建立专业化的业务运营团队,持续优化运营服务流程,科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二)建立健全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工作机制,加强数字政府领域的标准管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制定工作。围绕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数字基础底座建设等实际业务需要,梳理对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利用、系统整合对接、共性应用支撑、关键政务应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标准制定与落实,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建立标准跟踪评价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持续促进数字政府规范化建设。

(三)优化完善法规制度

加快推进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领域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规范管理与安全可控。完善数据领域法规制度,明确数据采集、汇聚、流通、使用、安全、管理等权利义务。建立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文件。

专栏14 制度规则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线上评估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建设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线上评估管理服务系统,支持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程线上报送、线上评估与专家线上会议、省外专家线上评估,实现项目内容的规范填报与智能查重,提高项目评估效率,提升项目方案质量。(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全领域数字化转型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聚焦城市治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交通运输、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金融服务、经济运行等应用场景,鼓励发展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代理、数据加工等新兴数据产业,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聚焦信创产业发展,以提高数字政府自主可控水平为契机,建设省级信创重点实验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重大项目跟踪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推动信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投资环境,深化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等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引领数字社会建设

充分整合民政、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平台资源,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拓展数字技术在养老领域应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优化社区党建、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数据决策服务,打造一批智慧社区标杆试点,做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四)发展繁荣数字文化

聚焦文化、旅游、文物、会展和康养等领域,实施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山西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数字文化发展。以数字化助力将“忻州+五台山”“大同+云冈石窟”“太原晋中+平遥古城”建设成特色鲜明、底蕴深厚、功能完善的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加强文物数字化保护。提升文旅数字化预约能力,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消费新方式,逐步构建文化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

七、保障措施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强化应用衔接、数据共享、业务集成,加强沟通对接,突出横向联动和纵向贯通,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数据第一责任人,促进数据高效利用。

(二)加大资金支持

统筹利用全省各类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化预算标准体系,探索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统筹管理,不断完善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机制。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数字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数字素养

加快建立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将提升数字化素养与技能列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的重要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数字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为全面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建立多元化的岗位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协调调度、绩效评估和考核监督,对各级各部门建设情况定期进行评估通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客观、动态地评估数字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鼓励基层创新,推广典型应用。

(五)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全省全面数字化转型建设氛围,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新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升数字政府的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行“数字无障碍”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有效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为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群众基础。


附件:

1.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2025年主要指标

2.山西省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图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